•压力设备海关联盟认证适用的技术法规是TR CU 032/2013,这是针对压力设备的安全性的法规标准。相比较其他产品,压力设备的安全等级比较高,海关联盟各成员国对压力设备的焊接水准、
无损检测、产品强度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以保证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产生危害。
压力设备海关联盟认证法规TR CU 032/2013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压力设备,适用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压力超过0.05MPa的液体和气体容器;
具有消防加热设备的锅炉和用于生产温度超过110摄氏度的热水或蒸汽,压力超过0.050.05MPa的容器;
设备元件(组件单元)及其组件,用于放置在设备上并承受压力的影响;
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超过0.05 MPa,公称直径大于25,专为气体,蒸气和液体而设计;
液体和气体的阀门,公称直径大于25,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大于0.05 MPa;
指示和安全装置;
压力室(单次医疗除外);
设备和安全设备。
按照TR CU 032/2013的规定,申请压力设备海关联盟认证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安全论证;
技术护照;
操作手册;
设计文件;
有关测试,测量的信息;
由制造商,授权人员和(或)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进行的设备的测试报告;
强度计算结果;
技术规程和技术流程信息(材料使用数据,半成品,部件,焊接材料,焊接和热处理方式参数,无损检测方法和结果);
详细说明材料和部件特性的文件(如果有的话);
详细说明制造商专家和雇员资格的文件。
压力设备海关联盟认证法规TR CU 032/2013不包括以下产品:
除用于压力控制站或压缩机站的设备外,主要用于运输天然气、石油的其他产品的主要管线、内陆和本地配送管道;
瓦斯分配网络和瓦斯消耗网络;
特别设计用于核能领域的设备和放射性介质的设备;
根据工艺过程或在蔓延高温合成方式过程中燃烧并在其内产生爆炸压力下运行的容器;
特别设计用于海运和河船及其他浮动设施和水下应用的设备;
铁路运输、机动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的车辆制动设备;
特别设计用于飞机和其他飞机的容器;
防御装备;
不是独立容器的部分机器(泵或涡轮机外壳、蒸汽缸、液压、内燃机、空气机器和压缩机);
医疗压力容器;
带气雾分配器的设备;
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柜、分配器、变压器和旋转电机)的壳体;
过压运行的电力运输系统(电缆电源产品和通信电缆)元件的外壳;
从非金属柔性护套制造的设备;
用于排气或吸入气体的噪声抑制器;
用于碳酸饮料的容器或虹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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